小型包衣機的主要組成及加工要求
發布時間:2012-12-17
包衣機為封閉式滾筒,自動噴漿包衣的機器。按滾筒結構型式分為有孔和無孔兩種。
一、包衣機由下列主要部分組成:
a)包衣主機;
b)供熱風裝置;
c)排風裝置;
d)噴滴裝置;
e)電氣系統。
二、包衣機的生產要求
1、包衣機的外表面應平整、光潔,無劃傷,無銹蝕,便于清洗。
2、包衣機所用不銹鋼應采用符合規定的奧氏體不銹鋼材料,其材質不與藥品發生化學變化且不吸附藥品。
3、包衣機應有便于運輸和安裝的裝置。
4、包衣主機所用電機應為防爆電機,供熱風裝置、排風裝置所用的風機均應為防爆風機。
5、包衣機管道連接應正確,各工作壓力管道應密封良好、無泄露。
6、包衣機各運動部分應運動靈活,無卡阻現象,各種動作協調,各操作手柄應能調節。
7、包衣機中與藥物直接接觸的零件表面應光潔、平整,包衣液輸送管道應耐腐蝕,結構*和盲管,且易于清洗和消毒。
8、包衣機的潤滑系統不應對藥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三、小型包衣機的主機生產設計要求
1、包衣滾筒的內壁表面應光滑、平整,不應有死角、坑點,過氣孔邊不應有毛刺。包衣滾筒的內壁表面粗糙度應符合規定,其Ra值應不大于1.6微米。
2、包衣機包衣滾筒內裝的攪拌裝置不應有尖角、銳邊。
3、包衣主機應運轉平穩,能無級調速。
4、包衣主機空運轉噪聲聲壓級不大于75dB(A)。
5、供熱風裝置要求
a)供熱風裝置能自動控溫,其溫度調節范圍為室溫至80℃,允差±2℃。
b)供熱風裝置應有安裝方便的空氣除塵凈化過濾器。其空氣凈化應達到10萬級。
c)供熱風裝置應有降低噪聲措施,并安放在隔音室內。工作時在包衣主機處產生的背景噪聲聲壓級不大于75dB(A)。
6、包衣機排風裝置要求
a)排風裝置應使包衣廢氣經過中效過濾除塵后,才排放至室外。
b)排風裝置風機安裝合理,風量應能調節。
c)排風裝置應有降低噪聲措施,并安放在隔音室內。工作時在包衣主機處產生的背景噪聲聲壓級不大于75dB(A)。
7、包衣機糖漿滴灑裝置要求
a)糖漿蠕動泵在頻繁啟動時,開、停的延遲時間應不大于1.5秒。
b)糖漿鍋應有溫度調節裝置,調節溫度范圍為室溫至卯℃,允差±3℃。
8、薄膜噴霧裝置要求
a)薄膜噴霧應能隨開隨停,噴霧應呈錐扇狀,霧化均勻,噴槍口不應有水滴產生。
b)薄膜噴霧裝置的流量應能調節。
c)用于包衣機介質溶液為有機溶劑的薄膜噴霧裝置,應用防爆驅動裝置驅動。
9、包衣機電氣、安全性能要求
a)電氣系統的連接和布線及導線的標識、按鈕、指示燈、顯示器應按相關的規定設計。
b)電氣系統的操作面板應采用PEGV(保安特低電壓)的防護,應按相應規定制造。
c)電氣系統保護接地電路的連續性應符合相關的規定。
d)電氣系統中所有動力電路導線和保護接地電路間,在500V直流電壓下的絕緣電阻應大于1歐母。
e)電氣系統中所有電路導線和保護接地電路之間應經受至少1秒時間、頻率50Hz、電壓1000V的電壓沖擊而不擊穿,打算工作在或低于PELV電壓的電路除外。
f)電氣系統的標記、警告標志和項目代號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
g)包衣機外露轉動部件應安裝防護罩,危險部位應設有清晰、醒目、耐用的安全警示標志。
h)包衣機應有互鎖、急停、安全報警功能,并能可靠工作。
10、包衣機所包藥片的外觀質量、均勻度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