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日,重慶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醫用耗材數據庫動態維護工作的通知》,對單獨收費的耗材實行帶碼入庫。通知顯示,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或擬使用的符合重慶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政策規定可收費的醫用耗材均參與此次醫用耗材數據庫動態維護工作,本通知自2022年9月30日起執行。通知全文如下: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醫用耗材數據庫動態維護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醫保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推進醫保信息化標準化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8號)有關要求,對單獨收費的耗材實行帶碼入庫,為持續做好醫用耗材數據庫動態維護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對象
我市定點醫療機構。
二、維護品種
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或擬使用的符合我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政策規定可收費的醫用耗材。
三、申報要求
定點醫療機構通過重慶藥品交易所電子交易平臺申報,須按《可收費醫用耗材信息維護登記表》(見附件)內容進行填寫,并上傳醫療器械注冊證及產品說明書,同時確認醫用耗材27位國家醫保編碼、單獨收費依據等信息。
四、審核流程
定點醫療機構向重慶藥品交易所提交申報材料。重慶藥品交易所負責接收申報材料,材料齊備后報市醫保局審核并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后由市級醫保經辦機構更新維護醫保系統數據庫。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自治縣)醫療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在統籌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工作的基礎上,抓好本通知的貫徹落實、政策宣傳培訓和監督指導工作,確保轄區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及時做好醫用耗材維護申報及動態更新。
(二)定點醫療機構應據實填報《可收費醫用耗材信息維護登記表》等相關信息。
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
本通知自2022年9月30日起執行。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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