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級丙二醇 藥典標準備案登記號
硫酸鹽 取本品5.0ml,依法檢查(通則0802),與標準硫酸鉀溶液3.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06%)。
有關物質 取本品適量,精密稱定,用無水乙醇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0.5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一縮二乙二醇(二甘醇)、一縮二丙二醇、二縮三丙二醇與環氧丙烷對照品,精密稱定,用無水乙醇稀釋制成每1ml中各含5μg、500μg、150μg與5μg的混合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氣相色譜法(通則0521)試驗,以聚乙二醇20M(或極性相近)為固定液的毛細管柱為色譜柱,起始溫度為80℃,維持3分鐘,以每分鐘15℃的速率升溫至220℃,維持4分鐘;進樣口溫度為230℃;檢測器溫度為250℃。各組分峰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各1μl,分別注入氣相色譜儀,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含一縮二乙二醇(二甘醇)不得過0.001%,一縮二丙二醇不得過0.1%,二縮三丙二醇不得過0.03%,環氧丙烷不得過0.001%。
氧化性物質 取本品5.0ml,置碘量瓶中,加碘化鉀試液1.5ml與稀硫酸2ml,密塞,在暗處放置15分鐘,加淀粉指示液2ml,如顯藍色,用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005mol/L)滴定至藍色消失,并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消耗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005mol/L)的體積不得過0.2ml。
還原性物質 取本品1.0ml,加氨試液1ml,在60℃水浴中加熱5分鐘,溶液應不顯黃色;迅速加硝酸銀試液0.15ml,搖勻,放置5分鐘,溶液應無變化。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測定法(通則0832第一法1)測定,含水分不得過0.2%。
熾灼殘渣 取本品50g,加熱至燃燒,即停止加熱,使自然燃燒至干,在700~800℃熾灼至恒重,遺留殘渣不得過2.5mg。
重金屬 取本品4.0ml,加水19ml與醋酸鹽緩沖液(pH3.5)2ml,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一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五。
砷鹽 取本品1.0g,加鹽酸5ml與水23ml,依法檢查(通則0822),應符合規定(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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