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太原市物價局傳來消息,物價部門將對涉及藥品生產、經銷、招標等環節的企業和各醫療服務機構的價格、收費行為進行重點檢查。
此次檢查范圍包括藥品生產、經銷企業,各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站、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和其他經辦機構,以及與藥品和醫療服務有關的部門和收費單位。
物價部門將對上述部門、企業自去年7月1日以來的價格和收費行為進行檢查。
藥品價格方面,物價部門檢查的重點是:政府規定降價的藥品是否按規定執行到位;政府定價藥品是否按定價執行,是否存在突破zui高零售價格,或采取改變藥品名稱、規格、包裝等方式變相*的行為;醫療機構銷售藥品,是否在藥品實際購進價的基礎上順加作價,藥品的實際加價率是否嚴格控制在規定比率內等。
在醫療服務價格方面,物價部門將檢查醫療機構有無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等行為;醫療機構使用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是否按規定的價格和收費標準收費,有無采取虛增使用數量等方式變相多收費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