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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砂藥壺,采用分體加熱。電熱裝置設計在內膽之外,內膽為紫砂表面光滑,結構緊密,透氣性強,便于清洗也不會留下藥味,更具有保鮮功能。與砂鍋相比,加熱更快捷,而且還保留了砂鍋的優點,家庭煎藥可以采納使用。在醫院、藥店里普遍采用的是以不銹鋼為煎藥器皿的現代煎煮裝置,不銹鋼質輕、受熱快、耐酸、耐腐蝕,而且化學性質穩定,是十分優良的煎藥器具。
家庭煎藥一般以煤爐或液化氣加熱。目前醫院、藥店煎藥用蒸汽中藥煎爐、多功能自控中藥煎煮裝置、多孔遠紅外中藥煎煮爐以及中藥煎煮機等,加熱方式多是蒸汽或電。
將藥材飲片直接入煎或將其粉碎后入煎,對煎煮率有很大影響。適當將藥材粉碎,不論是粗末還是顆粒,均能增大藥材與溶媒的接觸面,從而有利于活性成分的煎出。研究表明,半量顆粒藥材的煎出率高于全劑量飲片。五味子和麥冬在相同條件下煎煮,測定固形物。不粉碎的比粉碎的分別低27%和10%,薄層展開后經粉碎的五味子可見七個明顯斑點,而不經粉碎的未見斑點。大連市友誼醫院用丹參消瘀湯170g和丹參消瘀散6g治療萎縮性胃炎、胃潰瘍,作療效對比,取得同樣治療效果。以上可以看出藥材經粉碎后,溶出率提高,成分更容易浸出,在療效上效果更佳。至于粉碎的粒徑,董霄漢認為根莖、果實類藥材粒徑應以2~0.28mm為宜。當然藥材飲片經粉碎后也存在著諸多問題,如藥材鑒別困難;揮發性成分易散失;藥液難除,容易混有藥渣等。為此學者提出了五防布紙包煎法,實際上藥袋中藥物大于5g時,藥物濃度卻不因劑量增加而增加,主要因為散劑在袋內“抱團”而產生“凝膠屏障”阻礙進一步溶出。所以煎煮時使散劑與溫開水直接接觸并不斷攪拌,可克服凝膠屏障。此方法是否可行還需實驗研究證實。對于機器煎藥,特別是加壓煎藥方式,將飲片粉碎后入煎,存在著藥液難除;藥袋容易擠破,使煎藥機內充滿藥材粗粉,清洗困難等問題,可操作性不強。
因此,將飲片粉碎后入煎的方法,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可操作性不強。需要在劑量換算上、使用規格上以及煎煮方式、煎煮時間、保存方式等問題上進一步研究確定。
浸泡
一般待煎的藥物宜用冷水浸泡,其中花、莖、葉宜浸20~30min,根、根莖、種子、果實宜浸50min左右。故一般的復方藥劑以40~50min為宜。夏日可酌減,冬日可酌加。王氏指出,含揮發油、含苷類藥物及維生素類的藥物如薄荷、羌活、解表藥等以冷浸煎為宜,以免長時間煎煮有效成分隨著水蒸汽而揮發;含淀粉、蛋白質等一些高分子成分豐富的藥物如天花粉、山藥、茯苓等溫浸比冷浸更易浸潤和膨脹。值得注意的是中藥成分復雜,苷與酶多伴隨存在,溫浸可增加酶的活性,促進苷的酶解,生成苷元或次級苷。趙海峰指出有效成分易水解的藥物不宜浸泡,如板藍根在100℃沸水中浸煎,可防止松藍苷水解,提高臨床療效。因而藥物的浸泡時間及浸泡溫度在保持一般原則的前提下,也應考慮到季節及藥物成分性質的影響。對于復雜的中藥處方來說,宜著重考慮絕大多數藥物的性質,采用冷浸的方式。
加水量
中藥湯劑均以水為溶媒進行煎煮,加水量的多少對煎出量及藥物有效成分的析出量都有重大影響。傳統加水量一般以浸泡后淹沒藥材2~3cm,二煎液面與藥材表面相平為度。由于藥材質地不同、處方量不同及煎煮火候、煎藥時間的差異,以此來加水很難保證煎出量和煎煮效果。王力智通過浸泡、不經壓榨的方法對53種不同種類的藥物進行試驗,得出平均吸蓄量為1.62ml/g,及武火、文火的蒸發量分別為19ml/min、9ml/min,進而得出首煎加水量Q(ml)=吸蓄量K(ml/g)×飲片總重W(g)+預期得藥量R(ml)+蒸發系數V(ml/min)×煎煮時間T(min),二煎加水量Q(ml)=預期得藥量R(ml)+蒸發量V(ml/min)×煎煮時間T(min)。經實地驗證,本公式計算誤差不大于10%,科學方便,對砂鍋煎藥加水量的確有指導意義。郝清春采用加壓煎煮的方法測定了489種中藥飲片的吸水率,并證明單味中藥飲片的吸水率有飽和性。對加壓中藥煎煮機加水量的確定有借鑒意義,但不足的是此法藥渣沒有壓榨,因而結果可能偏小。李童等擇50張不同的處方,在經驗加水的基礎上,根據公式Q=K×W+R+V×T,計算得出平均吸水系數為1.7338。此法采用中藥煎煮機煎煮,藥渣經壓榨,對指導中藥煎煮機加水有重要意義,但是也存在著不足,機器煎藥過程中管道中藥液容易損失,計算加水量時也需要考慮進去。本人根據相關文獻及實驗研究,在實際工作中得出一個切實可行的加水量公式:砂鍋煎Q=K×W+R+V×T,K取2.0ml/g,V取13.1ml/min,一煎與二煎加水量按7︰3分配。東華加壓煎Q=K×W+R+Z,K 取1.08ml/g,Z為損失量約為200ml。
煎煮時間
中藥煎煮一般用武火煎至微沸,再用文火煎煮,煎煮時間是以文火煎煮時間考察的。張仲景的《傷寒雜病論》中的“經方”對煎煮時間無要求,一般根據煎藥所加溶媒量和煎取量來控制煎藥時間。多數湯劑皆以煎煮至所加溶媒量的1/2~1/3左右為度。部分方劑還根據方中某些藥物的煎煮程度來掌握煎藥時間。應用此種方法無法實現中藥煎煮規范化操作,《中藥藥劑學》中對湯劑煎煮時間和次數是這樣規定的:解表藥頭煎10~15min,二煎10min;滋補藥頭煎30~40min,二煎25~30min;一般性藥,頭煎20~25min,二煎15~20min。目前砂鍋煎煮普遍采用的亦是此法。榮淑玉提出一煎時間短些,把揮發性成分煎出來;二煎時間長些,使難溶成分煎出來。兩次煎液合并混勻分服。而且化學成分測試、煎液比重、煎出物試驗、藥理試驗表明煎煮兩次是合理的。一次久煎不能代替兩次分煎。趙海峰從藥物療效與煎煮時間之間的關系出發,認為麻黃解表取其揮發油煎煮時間宜短,平喘用麻黃堿煎煮時間宜長;大黃瀉下取其結合蒽醌,煎煮時間宜短,止瀉則用鞣質煎煮時間宜長。因而湯劑煎煮時間的長短應根據藥物性質和臨床要求而定。對于機器煎藥,煎藥時間的長短與砂鍋煎藥存在著不同。特別是加壓煎藥方式,由于是高溫高壓煎煮,在單位時間內飲片的提取效率高,故煎煮時間比砂鍋煎藥時間短,從實際工作來看,一般解表藥煎煮20min,一般性藥煎煮30min,滋補類藥煎煮40min即可。
對于需先煎的藥物,梅全喜研究發現礦物、動物貝殼、化石類藥物經炮制粉碎后,煎煮30min和60min其有效成分的煎出量相差無幾。而動物甲骨,如龜板,鱉甲經炮制打碎后30min和60min的煎出物相差較大。孫建民通過石膏的粉碎度和煎出量的觀察比較,60目以上煎出率可達100%。提示為zui有效地增加礦物、甲骨、貝殼類中藥的溶解度,宜粉碎成60目共煎。機器煎藥法煎藥時,亦可將礦物、動物貝殼、化石等需要先煎的藥物粉碎成粗末,與其他藥同煎。對氣味芳香或不耐熱的藥物需后下,王景先認為質地疏松,含揮發油沸點低的,如薄荷、荊芥等,一般煎煮10min左右為宜;質地較堅硬的,含揮發油沸點高的,如連翹、茴香等,不必后下,一般煎煮30min為宜。但新的研究認為薄荷煎煮30min,揮發油含量zui高。劉立干提出兩種方法來改進后下法(1)摻漬冷水,在煎好的藥液中加入50~100ml冷水,再加入后下藥與其它藥物同煎5~10min。(2)調整煎藥火候。用武火至藥湯煮透時,改用文火,點加少許冷水,再加入后下藥。錢永昌提出以袋泡劑代替傳統后下法。即將后下藥材粉碎成16目粉定量裝入通透性好、耐浸泡、機械強度較高的濾紙袋中,投入煎煮后的藥汁悶浸1h,傾出浸出液即可。此法對保留易揮發性成分及不耐熱成分大為有利。這些都是對后下法的有益改進,可以在實際操作中借鑒使用。
煎煮次數
因為煎藥時藥物有效成分首先溶解在進入藥材組織的水中,然后再擴散到藥材外部的溶液中,到藥材內外溶液的濃度達到平衡時,因滲透壓平衡,有效成分就不再繼續溶出了。這時,只有將藥液濾出,重新加水煎煮,有效成分才能繼續溶出。為了充分利用藥材,避免浪費,更好發揮藥效,1劑藥煎煮2次或3次。一般方劑煎煮兩次,滋補藥可增加一次。對煎煮次數的研究大體一致,一煎煎出率大約為30%,二煎為40%~50%,兩次合并可得70%~80%。而三煎、四煎僅占20%。從中藥煎煮機煎煮中藥的角度來講,煎煮次數過多,一不利于節約能源,二煎煮時經過加壓,藥物成分可能發生變化。因而中藥煎煮機一般采用一次煎煮。
煎煮溫度及壓力
對于砂鍋煎藥,一般是在常壓狀態下先用武火加熱,待沸騰后再用文火加熱,煎煮溫度沒有過多涉及。對于中藥煎煮機,一些是常壓的,一些是加壓的。溫度要求也不同。溫度、壓力的選擇與藥物的質地及藥物有效成分性質是密切相關的。東華加壓煎藥機煎藥,楊凌等設定的溫度是110℃,壓力是1~1.25kg。宋小勇等研究認為煎煮條件應選在115℃、0.7kg/cm2。在加壓煎藥過程中,溫度、壓力的升高能提高飲片的提取率,但是也不是溫度、壓力越高煎出率越高,需要一個合適的范圍。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以及實驗研究,初步認為溫度保持在110℃~115℃較合適,溫度超過此范圍,飲片的煎出率出現下降的趨勢。在實際應用中還要根據藥物的不同作適當的調整。砂鍋煎煮過程中一般需要攪拌,使藥物受熱均勻,有效成分溶出,并可防止黏性成分粘于鍋底而糊鍋。中藥煎煮機煎煮時需要用壓藥柄來對藥物進行壓榨,其作用近似于攪拌,可以提高煎出效果。藥物煎煮后藥渣吸附的有效成分為原劑量的1/3,煎煮后的藥渣應予以絞渣,把藥渣放入雙層紗布中,稍冷后加壓取藥汁,可減少浪費。中藥煎藥機煎煮后擠壓藥柄的擠壓,對藥渣的擠壓效果更佳,更利于保存藥材有效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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