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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用級液狀石蠟20kg每桶噸位穩定貨源
藥用級液狀石蠟20kg每桶噸位穩定貨源
無色半透明狀液體,無味,無臭,可溶于乙、石油醚、揮發油,可與多數非揮發性油混溶(不包括蓖麻油),不溶于水和乙醇。對光、熱、酸穩定,但長時間受熱或光照會慢慢氧化。
由石油潤滑餾分經脫蠟、除硫、除臭、除不飽和烴,精制而得。
用作消泡劑和被膜劑。用于熱食品表面涂層,食品上光、防黏、防潮、消泡、密封、脫模等,能夠延長水果、蔬菜、雞蛋、罐頭等的貯存和保鮮期,也適用于食品加工設備的潤滑油,清洗食品機械的清洗油等。我國規定可用于軟糖和雞蛋保鮮,最大使用量5. Og/kg。
化學結構:本品是由石油所得精煉液態烴的混合物,主要為飽和的環烷烴與鏈烷烴混合物,原油經常壓和減壓分餾、溶劑抽提和脫蠟,加氫精制而得。
礦物油 通常是指經過開采和初加工的原油(或石油),mineral oil,石油是埋藏于地下的天然礦產物,經過勘探、開采出的未經煉制的石油也叫做原油。在常溫下,原油經過煉制后的成品叫做石油產品。依據習慣,把通過物理蒸餾方法從石油中提煉出的基礎油稱為礦物油基礎油。提煉加工過程主要是將原油分成不同的部分以得到所需產品。主要的分離過程包括將原油分離成粗汽油、粗煤油、粗柴油、重柴油、各種潤滑油餾分、裂化原料油及渣油(又稱殘油)的蒸餾分離和將各種潤滑油提純所使用的溶劑分離。生產過程基本以物理過程為主,不改變烴類結構,生產的基礎油取決于原料中理想組分的含量與性質;礦物油在提煉過程中因無法將所含的雜質清除干凈,因此得到的基礎油流動點較高,不適合寒帶作業使用;因此,礦物油類基礎油在性質上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