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下渣物采用"T"形耙人工清理。
2. 若前部加設渣斗和配備吊具,則可進行水上清理。當配備電動式自動化控制系統.可實現自動切換澇渣及沖刷功能。
3. 多臺格柵(網)互用一個吊具時應配備抓落機構,吊耳形狀與所用吊具有關。
4. 洞口使用與渠道使用的區別主要由承壓水頭確定。
5. 渠(洞)較深場合可考慮疊加組合形式。
特點
1. 構造簡單,壽命長,適用性廣。
2. 操作容易,檢修更換方便。
3. 規格齊全,可根據水質材料。
訂貨須知
1. 對照應用場合結合工藝要求,注明型號、規格、材質及表面處理要求;不注明則表示按碳鋼和普通防腐訂貨。
2. 配套件(抓落機構、起吊裝置、擱門器等)均參照本樣本相關內容,另外訂貨。
3. 表外規格請另索資料,對吊耳形狀或結構形式有特殊要求應提供簡圖訂貨。
4. 無法運輸的大型規格格柵和格網可現場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