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行業動態】為保障群眾用藥安全,促進執業藥師隊伍健康發展,解決執業藥師不能有效服務等情況,今年以來,多地都在對藥店進行更加嚴格的監管,并要求繼續保持打擊“掛證”問題。
如為規范零售藥店經營服務行為,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有效。今年以來,鄂州市市市場監管局采取“三抓”舉措強化零售藥店執業藥師監管,推進駐店執業藥師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雙提升”。據了解,上半年,其已檢查藥店216家次,約談整改16家次,查辦案件5件,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4人次。
而自去年8月份以來,高臺縣市場監管局持續發力,也多措并舉開展了零售藥店執業藥師“掛證”專項整治工作。首先為從根本上遏制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不到崗或在崗不履職、不憑醫師銷售處方藥情況的發生,該局對高臺縣藥品零售企業安裝“零售藥店藥師在崗監管系統”,至目前,高臺縣68家二類零售藥店執業藥師配備率、在崗率達100%。
其次,該局對高臺縣71家零售藥店執業藥師和藥學技術人員在崗履職情況開展集中約談,簽署安全責任承諾書,讓執業藥師牢固樹立起“安全第一、責任為先”的理念,全面提升零售藥店規范化管理水平。此外,該局還將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嚴格對照GSP要求,對零售藥店執業藥師在崗履職、藥品進貨渠道、票據管理、儲運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共檢查零售藥店237戶次,檢查中未發現執業藥師“掛證”違法行為,對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執業藥師不在崗時未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行為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份,并給予警告行政處罰。
還有天津市,在早前也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配備使用和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整頓,進一步規范零售藥店執業藥師配備使用管理,加速消除執業藥師“掛證”風險隱患。
據了解,本次專項整頓為期一年半,自《通知》印發之日至2022年6月底為自查階段,要求零售藥店開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執業藥師不能盡職履責的,要主動申請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暫停處方藥銷售;執業藥師能夠在崗履職的,不得降低配備使用要求。而自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底為實施階段,對執業藥師不能盡職履責且經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零售藥店,一律核減處方藥經營范圍,實行動態管理。
另外,貴州貴陽市監局則開展了藥品零售企業及連鎖總部藥師“掛證”專項整治集中約談會,明確今年將持續開展藥師“掛證”專項整治工作,并依托“數智市監”藥品監管相關數據,持續篩查異常信息和違法線索,嚴查執業藥師履職情況……
總的來說,國家乃至各地在鼓勵藥品零售企業延伸執業藥師藥學服務,重視藥師群體專業價值的同時,也正在加速推動整頓行業“掛證”亂象,肅清執業藥師市場。未來在這一背景下,專項整治活動將繼續在全國遍地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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