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站 政策法規】6月1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醫保局等10部門聯合正式印發《關于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范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據悉,十部委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主線,從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簡化審批服務等6個方面入手,提出22項政策措施。
具體涉及加大政府支持社會辦醫力度;推進“放管服”,簡化準入審批服務;公立醫療機構與社會辦醫分工合作;優化運營管理服務;完善醫療保險支持政策;完善綜合監管體系六個部分的重點工作。
《意見》指出,各地要嚴格控制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為社會辦醫留足發展空間。一方面,《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大政府支持社會辦醫力度,拓展社會辦醫空間。
社會力量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和康復、護理、精神衛生等短缺專科領域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當地政府可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提供場地或租金補貼和其他支持政策。
另一方面,簡化準入審批服務。設置20張床位以下或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醫療機構,可實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
2020年6月底前,各省(區、市)要出臺簡化不同類型醫療機構設施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配套政策。
其實,2015年,《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就明確提出,不得將醫療機構所有制性質作為醫保定點的前置條件,不得以醫保定點機構數量已滿等非醫療服務能力方面的因素為由,拒絕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
而此次《意見》的出臺,明確了更多民營醫療機構有望納入醫保定點,強調優化醫保定點前置條件,縮短申請等待時間。
此外,《意見》還明確,要發揮三級公立醫院帶動作用。各地要完善醫聯體網格化布局,社會辦醫可以選擇加入,綜合力量或者專科服務能力較強的社會辦醫可牽頭組建醫聯體,鼓勵適度競爭。
支持公辦和社會辦醫按照平等自愿原則組建專科聯盟。支持社會辦醫參加遠程醫療協作網,提高診療服務能力。
支持社會辦醫優先承接三級公立醫院下轉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業務,促進降低三級醫院的平均住院日和運營成本,提高醫療服務率,使其聚焦三級醫院醫療主業,建立醫療機構間合理的社會分工。
社會辦醫承接三級公立醫院的業務,建立醫療機構間合理的社會分工,社會醫院加入醫聯體——這些舉措和國家倡導的分級診療都有異曲同工之處。
業內分析,隨著十部委此次發文中關于醫保、職稱評定等政策的落地,結合互聯網+醫療健康的風潮,社會辦醫將迎來真正的高速發展期。
另外,通過此次《意見》,也可以看出國家對社會辦醫的支持力度之大,與康復、護理、兒科、婦產科等專業領域有關的藥企,可以考慮整體布局向基層和民營醫院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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